游泳字〔2016〕276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
全国花样游泳青少年训练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竞训处:
全国花样游泳青少年训练营将于2016年12月11日至20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1日报到、12日至19日训练营活动、20日离会
二、活动地点
上海市东方绿舟体育训练基地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原家玮(游泳中心)、
组 员:李向东(游泳中心)、李备(上海)、葛晓薇(游泳中心)
四、工作人员
(一)教练组
组长:张晓蕾(上海)、金蝉(江苏)
成员:各队主教练
(二)特邀人员
王芳(江苏)、杨蓓(湖南)
(三)裁判组
组长:朱琦(上海)、黄馨纯(江苏)
成员:李嘉、吴仪文、徐盈飞、李园圆、吴丹妮(上海)
五、参加人员
(一) 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年龄在12岁至17岁之间。
(二) 各省市可报15人参加(其中工作人员3名,运动员12名)。
六、经费
(一)教练组长、特邀人员、裁判组人员的旅差、食宿等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二)各省市15人参加训练营期间的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交食宿费 275元,旅差费自理。
七、报名
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名单传真至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
游泳中心水球花泳部联系人:葛晓薇
电 话:010-67170584;15810000372传真:010-67170595;
邮箱:chinasynchro@163.com
组委会联系人:梁俊如 电话:13901913981
八、报到
所有人员请于12月11日到大会报到。
九、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请点击下载查看):
训练营日程
训练营报名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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