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6]217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
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水中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比赛与教学培训相结合。我中心将于2016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第8届全国水中健身操比赛期间,举办《2016年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培训组
组 长:江斌波(游泳中心)
副组长:张梅(游泳中心)
成 员:理论培训讲师:温宇红(北京体育大学)、张军(武汉体院、女)、刘旭蕊(北体大、女)
实操讲师:朱玉琼(湖北、女)、蓝怡(成都体育学院)龙俐君(湖南师范大学、女)
二、日程安排和内容
(一)日程安排:10月28日报到,29日至30日观摩比赛,10月31日至11日理论、实践、考核。
(二)培训内容
1、讲解《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
2、水中健身操规定动作;
3、介绍水中健身操的基本训练原则与方法;
4、介绍水中健身组织编排、营养补充;运动量监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水上实践教学;
6、水中健身操比赛观摩。
三、报名条件
(一)从事水中健身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3),于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邮编:214072,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联系人:李鹂、蒋莹,电话:0510-85117978手机:13771100064、13771570727,传真:0510-85100718,报名邮箱:1352299043@qq.com)。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参加培训者于10月28日到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无锡游泳跳水馆报到。
五、经费
(一)参加培训者经费自理;
(二)参加培训者食宿每人每天320元(酒店,双人房,含餐费及驻地、赛场往返交通),如需单人房补差价每天100元。
(三)每人交纳保险费25元。
(四)每人交纳培训费360元。
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证书》。
(四)请参加培训班人员提供两张2寸白底照片。
(五)请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班住房预订表
3、考核要求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6年7月18日
(编辑:泳者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