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6]255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召开中国
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
第七次常委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有关人员: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冬泳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我中心定于第23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期间,召开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1日上午在深圳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召开。
二、 参加会议人员
总局游泳中心有关领导、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常委。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2016年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工作情况;
(二)请各位常委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讨论2016年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赛事活动、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其它
(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于11月30日到深圳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报到。联系人:段恒涛,电话:13802238100。
(二)12月1日上午召开全体常委会工作会议;
(三)12月1至4日参加相关活动;
(四)12月5日离会。
(五)请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总结稿和5张活动照片发至shb67170581@163.com。如不参加会议,请告之。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人:张梅,电话:010-67170575。
(六)组委会负担常委会人员11月30日至12月5日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担。
附件:参加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人员名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中国游泳协会第四届冬泳委员会常委人员名单
张梅(游泳中心、女)、刘焕新(湖南)、陆家璞(上海)、关志斌(大连)、1人(安徽)、陈浩(北京)、原家谦(天津)、任凤鸣(山西)、于晓光(辽宁)、唐力(江苏)、华民(浙江)、周玉成(福建)、辛水根(江西)、傅红山(山东)、杨青山(河南)、陈炳坤(广东)、潘向宇(重庆)、刀莲英(云南、女)、刘中(新疆)
(编辑:泳者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