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6〕215号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6年全国女子水球冠军赛将于9月8日至13日在天津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雷 鸣(游泳中心)、娄向宇(天津)、蒋承稷(上海)、夏学海(湖南)、周 辉(成都体院)
二、裁判员
裁判长:蒙安龙(广西)
副裁判长:陈子粱(湖南)、钟 杰(上海)
裁判员:
北京:李媚春紫、吕 燕
天津:庞 洋、魏鹏程
上海:王 光
湖南:周 钢、仇希望
广东:林文发、蔡志威、冯炳友、梁 易
广西:范献华、苏荣均、郭 海
成都体院:高唯怡
沈阳体院:梅 楠
其余不足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三、调研
6人。
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理论和外语学习,并进行考核。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服。
(三)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四)各队在运动员席的官员服装必须统一,须着衬衣或T恤、长裤、皮鞋或运动鞋。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waterpol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9月6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9月7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
八、请天津市游泳运动中心、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做好比赛相关筹备工作。
(编辑:泳者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