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上海东方体育中心:
2016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定于7月17日至22日在上海东方体育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仲裁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成员:李 军(游泳中心)、史惠国(上海)
(二)技术代表:
杨小萍(海军)
(三)裁判员:
1、裁判长:梅跃跃(北京)
2、副裁判长:
吴修忍(上海)、胡卫东(江苏)、胡 斌(江西)
3、裁判员名单:
点名裁判:
杨 阔(山西)、王 坚(上海)、张玉萍(江苏)
林祥民(福建)、杨 莹(湖北)、陈雅婷(湖南)
李蓉娟(广东)、李 饶(广西)、焦楚云(重庆)
王 骏(四川)
随队裁判:
潘文玉(江苏)、段 青(湖北)、卢雪红(广东)
上述仲裁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和点名裁判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或高铁二等座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随队裁判员的往返旅费由其所在单位负担,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二、报到
(一)报到地点
1、运动队酒店:宜必思上海世博酒店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
2、裁判员酒店:上海奥林匹克俱乐部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1800号
(二)报到时间
请裁判长、副裁判长于2016年7月13日报到,仲裁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播音员和各参赛队于7月14日报到。
接待部联系人:李 婧 手机:13761776727
(三)请于6月27日前认真填写“接送站联系表”(见附件),告知抵达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逾期组委会将不安排接站。
接站联系人:蒋远星 电话:13901995640 邮箱:osc009@126.com
三、经费
1.费用标准:365元/人/天。
2.各参赛队住宿如遇单人,需与其他参赛队单人合住。如需单独入住,须补交180元/天。(提前报到【报到日12点之前入住】和延期离会【离会日12点之后退房】按每人每天365元收取)。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的所有工作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到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
2.大会不提供预订车票服务,请各队自行解决,敬请谅解。
3.请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总局游泳中心文件要求执行,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赛区组委会。
2016年6月21日
(编辑:)